关于公开征集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17:39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苏民规〔2023〕7号),决定建立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专家库成员,请有关单位或个人积极推荐或自荐人选。
一、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掌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二)熟悉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等主要业务,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并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五年;
(四)具备履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专业能力和维护评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定工作;
(六)愿意参加等级评定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能够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二、工作内容及报酬
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需要,从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组织专家深入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的现场考察评价、提出评定意见等工作。重点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和《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二版)》,对全市申报四级、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对抽取的获评二级、一级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抽查,评估结果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参加评审专家的劳务、住宿及交通等相关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支付。
三、专家征集方式
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凡符合条件、愿意参与相关活动的专家,请自行下载填写附件《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推荐(自荐)表》,寄送纸质版至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民政公共服务中心1201室(请注明等级评定专家征集),或发送电子版和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25900058@qq.com。同时提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连云港市民政局将对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经市民政局组织参加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择优聘为专家库人选,并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85573818
附件: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推荐(自荐)表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24年3月4日